為了這雙短靴 我真的是 跑了超多次downtown...
本來這雙在aritzia店裡 我怎樣就是穿不進7號 連8號我都 穿了老半天
硬擠到想死才終於穿進去
所以我本來放棄就買另外一雙 sir barton 那雙的舒服度真的很讚
高度感覺也比mars低個兩公分
但我真的沒有很喜歡那個顏色 太接近我的膚色了 我心目中的短靴 就是應該要是棕色的
所以我還是拿去退了
過了幾天 想說去gravity pope 看一下別的牌子 想說 不一定要買到那麼貴的
結果 那天在他家還是不死心 硬要再試穿一次 rachel comey 7號
腳就是很乖乖的滑進去 一點力都不用施
之後在店裡隨便看 也都看不到喜歡的 想說算了放棄了
就隨便問了一下店員 他們賣多少 結果她竟然跟我說 因為店外面的馬路在施工
所以 全店 15%off!!!!!
真的是讓最後一根稻草都倒下了呀
只能說 真皮的就是好穿
我最喜歡買到新鞋 先在家裡走來走去 確定舒服了才把它穿出去
我室友一定覺得我很奇怪 沒事在房間穿著短靴走來走去幹嘛
但 真的 就這樣過了一天吧 我真的覺得那雙鞋完全地變成我的鞋了
就像birkenstock 的鞋一樣 真皮的鞋就會慢慢的break in 然後模你的腳
到最後 就變成了一雙專屬你的鞋了!
(我的frye veronica boots 也是這樣)
近看 他的車線很好
因為設計是沒有拉鍊 感覺有更乾淨利落
鞋底還有幫你墊好 我真的超喜歡有墊底的鞋子
磨壞了 還可以拿去修 就可以穿一輩子的
不知道是老了還是怎樣 幾年前開始 我就不會只買好看的鞋子了
因為我發現 鞋子不只要好看 還要好走 好穿
不然我這種懶人 其實也不會去穿不舒服的鞋子來折磨自己
現在那種娃娃鞋對我來說都已經是過去式
最極限 應該就是Minnetonka Moccasins那種下面有豆豆的鞋子了
連夾腳拖我都只穿我那穿了快四五年的 Birkenstock
因為那是唯一一雙 鞋子後面會跟腳後跟一起起來的夾腳拖阿
題外話:
今天終於把之前home媽送給我
卻被我穿到開口笑 還硬被我媽黏了強力膠的bally長靴拿去修了
那雙是home媽自己以前年輕的時候穿的 他說看起來太年輕了 就送給我了
真的很好看 又很好穿 只是大了一號
今天特地大老遠拿去給 Denman Shoe Repair 修 因為yelp的review 很不錯
老闆是一個日本人 幫我換底$20 黏膠 $20 總共才$40
如果是我 看到客人自以為聰明 把底黏成這樣
我應該會多收$20 just to get rid off the stupid glue
就等一個禮拜 看他的功力囉!